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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一)
一、报考资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各市《招录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注: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所以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未满协议服务期的,不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可否凭在国外取得的学历报考?
可以。但资格复审时,除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可登录(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可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6、获得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党校学历证书的,可否报考?
根据中发[1994]5号、中发[1995]11号和皖办发[1992]6号等文件精神,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均承认其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因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7、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不能。
8、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聘任制书记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任关系。
9、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晋升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和遴选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
10、职位中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哪些人可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含研究生)可以报考。
11、2013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能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职位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书”等有相关职业资格要求的对取得证书时限可有要求?
有要求。招考职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1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直监狱劳教机关、各市级以下经济开发区、设区的市级局下属各分局工作过和受聘于省级、市级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含本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过的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1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招录职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经高(中)考、被高校(中专学校)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所辖艰苦边远的乡镇面向本市生源招考的职位,对本市生源的界定为:经高(中)考、被高校(中专学校)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报考人员。
15、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16、如何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考。
17、高学历、学位能否报考低学历、学位职位?
可以。所有职位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起点(最低)要求,高于要求的均可报考。
18、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分别咨询省直各招录机关或各市。咨询电话可查询省、市《招录公告》和《职位表》。
二、报名和考试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名?以什么方式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apta.gov.cn。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国家安全机关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
《招录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公务员局网(www.ah.hrss.gov.cn/DEF,62);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具体可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则不得修改。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3月22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第五、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5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9日至4月11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六、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七、查询成绩。2013年5月14日20:00后,在指定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评(警察职位)范围。安徽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电信声讯台16887734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然后在省和市指定网站公布成绩和人选,请及时主动关注官方网站。
第八、入围人员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警察职位)、面试和体检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当环节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3、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需要注意什么?《报名资格审查表》何时使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请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及时从网上下载保存,提前做好准备。
4、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须在笔试前办理有效证件。确实有困难的,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三、其他事宜
1、有加试要求的职位什么时候加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的特殊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于笔试前公布。
2、什么时间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入围人员可以关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的后续信息。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今年新规: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今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中执行以下规定:一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二是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三是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是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保密。
4、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人70元,体能测试每人55元。
5、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考试,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无关。
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报考,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如何获取考试各阶段的相关信息?
考生应主动及时关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市主管部门公告的官方网站。尤其是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关键环节的考生,要主动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的信息,认真阅读有关公告内容,避免错失资格。
《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仅适用于本次公务员招录。未尽问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