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方面的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此规定中,颇受关注的是,“性病,艾滋病,不合格”一项被删除。这意味着今年9月开始,艾滋病毒感染者可在广东省申请教师资格。
涉及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社会政策向来备受关注,这与制度层面对该群体较为普遍的歧视现象有关。和其他弱势群体一样,艾滋病毒感染者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照,而不同的是,由成见甚至是歧视引发的不公平现象,是这个群体所独有的。近年来,艾滋病患者人数不断增长,而与此相对应的落后观念仍然根深蒂固,故涉及此群体的权益保障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此次广东出台针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方面的新规定,显示了消除歧视的决心与努力,可谓艰难的突破。不应忘记,今年年初公布的规定,就将艾滋病毒感染者拒之门外,彼时社会反响不一,不少公益团体对此提出批评,而以家长群体为代表的部分人,则认为规定有其合理性。如今新规颠覆了此前的相关条款,支持者与反对者角色互换,那些参与推动此项制度革新的人们今天难掩欣喜,他们终于可以带着这迟到的正义,回味过去的委屈甚至是泪水,尽管这只是破冰之举,尽管大量的歧视依旧存在。
即便如此,对于反对者而言,这样的政策仍然显得有些激进。不仅因为它涉及反对者的切身利益,更在于周围仍然存在很多这样的反对者,他们的反对立场,不是基于所谓的“利益相关者群体”身份,而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艾滋病毒感染者群体如今受到特殊的“照顾”是应当的。
过去,我们曾试图通过不同途径矫正艾滋病的错误观念,国家领导人在很多场合批评社会存在的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在世界艾滋病日,公共议题不仅涉及艾滋病的防治,对于当前存在的错误观念,难免也要给予审视。这样的审视在政府层面较为缺乏,南都社论曾分析此种状况,认为政府在对待艾滋病问题时,仅仅将其“视为医学上的疾病,而不是把它看做一种社会问题”。鉴于公共政策的社会影响,要使社会对艾滋病的认识趋于理性,制度引导责无旁贷。
在半年时间内,广东省对歧视条款作出修正,是对错误的自我纠正。回味这一过程,须看到的是,这样的结果也离不开民间的努力。事实上,针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视现象,有不少公益组织曾展开公益诉讼,他们的涓滴努力也换来了艰难的进步,只是,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对艾滋病公益组织仍然心存警惕,甚至存在干扰其行为的现象。今后,艾滋病毒感染者群体的权益保障,离不开公益组织的发声与积极作为,在强调制度引导的同时,对于公益组织的推动,政府部门也应该采取一种包容甚至是鼓励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