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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评:且把“以房养老”作为“自由选项”
http://www.anhuigwy.org       2013-12-0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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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就是以房养老模式。该意见一出,即引起很大的争论。反对者主要有两种意见,其一,在养老金出现大面积亏空的情况下,是否政府借此推脱其养老责任;其二,我国的“养儿防老”“房子留给子孙”的传统影响太大,“以房养老”与此传统相背,似乎难以推进。

  证据也立刻来了,报道说南京老人申请以房养老3年无人敢接房,上海以房养老6年仅成功6例,而报道老人不愿意“以房养老”的更是不计其数。在我看来,这些讨论恰恰证明推行“以房养老”试点的必要性,反对意见之所以有失偏颇,可能在于将“以房养老”看作“不能选项”和“必选项”,实际上,“以房养老”的意义正在于其只是增添一个“自由的选项”。

  很多人以为“以房养老”首先是一个“不能选项”,即毫无可操作性。正如新闻报道所说的,早在几年前,各地就有试点,但为什么各地的“以房养老”都难以推进呢?原因在于,在现有的金融、保险制度下,“以房养老”没有足够的配套制度保障推进。的确有老人有意愿“以房养老”,但房子抵押的风险银行不敢承担,房子的监管责任也无机构敢负责,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没有人敢接手。请注意,只要有老人有意愿,这就是有市场需要,但相应的机构却望而兴叹。说白了,假如“以房养老”是一种产品,那就出现了有需求无供给的局面。那么国务院的《意见》是做什么用的呢?就是要弥补这方面的政策和法律空白,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去提供服务。换言之,国务院的做法就是要将一个“不能选项”变成“自由选项”,这是完全符合市场规律的。至于很多人说的“房子留给子孙”的传统,这个政策意义恰恰在此,它并没有让所有人都必须这么干,它只是给市场多提供了一种选择而已。我们要承认,中国现在有众多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应当说,肯定有老人是有需求的。

  既然只是增加一个金融市场的产品而已,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反对?这是因为政府的插手让很多人认为,“以房养老”可能会成为一个“必选项”。人们猜测政府是否在推卸养老责任,用“以房养老”来代替社保养老。我以为,这也是不必要的猜测。很多人说,既然是金融产品,就让金融机构自己去创新好了,为何政府要去帮忙推广。原因在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并非完全独立,除金融部门外,“以房养老”还涉及民政、规划、土地等多个部门,需要政府整合才能去推广。这是我国国情,没有办法。至于大家担心的养老金亏空问题,那当然是政府的责任,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以房养老”应当成为一个“自由的选项”,这个选项有两层意思,其一,对多数老人来说,他的基本养老责任仍然由国家负责,“以房养老”只是多一种选择。其二,对于政府来说,其责任是让“自由的选择”成为可能,而不是反过来让“以房养老”成为老人养老的必选项。

  在自由市场上,人们有无数种需求,一个好的市场就是给人们各种选择都能实现的自由。有的老人即使自己只有一套房,即使自己有儿女,但他选择“以房养老”,让自己的老年过得更好,这是他的自由。有的老人,即使自己有数套房,也没有儿女,但他仍然不选择“以房养老”,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让更多人有更多自由的选择,这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要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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