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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时评:人心荒芜是防艾大敌
http://www.anhuigwy.org 2014-12-23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在四川省西充县某村,200余位村民用“联名信”的方式,欲将村里患有艾滋病的8岁男童坤坤驱离出村。村主任在村民小组会上说:“通过召开群众会,大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对坤坤进行隔离防治,(让他)离开这个村庄,保障全村群众及儿童的健康。”
联名信绝非温柔的劝离,而是强硬的最后通牒,尽管披着集体决定的马甲,仍属于“多数人的暴力”。在这之前,坤坤已成了一座孤岛,母亲不知所踪、父亲也已失联,上不了学、结交不了小伙伴,人人避而远之,甚至祖父也在联名信上按了手印,只因孙子“在娘肚里就感染了艾滋病”。
给坤坤什么样的现在,他就有什么样的未来。正如一首歌唱道:“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小坤坤有权利上学读书,有权利健康成长,更有权利在村子里自由生活。身体里的病毒夺去健康,但并不该夺去他的合法权利。
其实,与其说写联名信是良知退场,不如说常识缺席。有村民说:“坤坤这个病,万一传染了怎么办?”殊不知,艾滋病只有三种传播途径:性交、血液和母婴。小伙伴们在一起玩耍,哪怕共餐,也不会传染。除了常识,匮乏的还有法治意识,坤坤是适龄儿童,为何无学可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隐私受法律保护,谁暴露并传播坤坤的隐私?
坤坤是孤独的,但他被歧视的遭遇并非孤例。从有的公共浴池明禁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出入,到染上艾滋病病毒的学童被其他家长责令转学,再到安徽大学生在教师招聘中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被拒……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对艾滋病仍有不小误解,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仍有一定排斥。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他们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一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仍然受到有形或无形的歧视,以至于有些人感叹,“不怕死亡,怕歧视”“艾滋歧视是一堵墙,需要很多人一个一个地去撞”。
习近平总书记看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时强调,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全社会都要用爱心照亮他们的生活。诚哉斯言!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就是歧视我们的兄弟姐妹,就是为防治艾滋病设置阻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状况,关乎大众,也关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意识。他们也许不需要同情,但需要尊重;他们未必渴望“特权”,但一定需要权利平等,能够依法舒展各项应有的权利。
刚过去不久的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实现‘零’战略目标——零新发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歧视比病毒更可怕,实现零艾滋必先消除歧视。值得欣慰的是,已有爱心人士流露出愿意接纳坤坤的意愿,当地政府也表示会善待坤坤。但愿坤坤的悲剧不再出现,面对所有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我们都有责任伸出手,而不是背过脸,有理由让他们感受到人心的温度、真诚和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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