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大还是法大”“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为官为什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鞭辟入里的分析、身体力行的回答,既是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的思想动员,也是树立正确权力观、法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实践检验。其中一个重要遵循,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关键是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否则本事再大,也得与公权力“绝缘”.不守规矩、藐视法律,必然导致徇私枉法、“任性”用权,最终践踏党纪国法,堕入犯罪深渊,这也是武长顺等人违纪违法案件带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换言之,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总体进程和目标的实现,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
如何当好这个“模范”?还是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作用:在尊法敬法中当好引领者——摒弃特权思想、人治思维、长官意识,对法治常怀尊崇、信仰、敬畏之心,不谋求法外特权,不寻找法外之地,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鲜明导向;在学法懂法中当好先行者——把学习和掌握法律作为修身、为人、从政、做事的必修课程、必备素养、必过门槛,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在守法护法中当好扞卫者——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谋划工作善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善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善用法治手段,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在用法依法中当好示范者——严守权力边界,为权力戴上“紧箍咒”、设置“防火墙”、拧紧“螺丝扣”,不乱作为、滥作为,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权由法定,权依法使。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权力是谁赋予的、权力该为谁服务,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上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让权力有丝毫偏向、越轨、缺位。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真正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就能做好“依法治权”这篇大文章,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人民群众谋求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