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棋盘小区农贸市场的大蒜价格为每斤10元。当消费者为沉寂6年的“蒜你狠”叫苦不迭时,济宁金乡、菏泽巨野、临沂兰陵一带的储蒜商却在为高蒜价拍手称快。这些每年都像炒股一样租用冷库囤积大蒜的商人们,迎来了难得的“好年景”:每存一斤蒜可以赚到3-5元钱。“赚得少的有几百万元,多的可达上亿,赚几千万是正常情况。”一位业内人士说。(4月15日《山东商报》)
这个春天,大蒜价格在全国各地都是普遍上涨,让老百姓惊呼“贵得吃不起”。业内人士与媒体普遍将其原因归结为,种蒜的少了,受春节前后冰冻天气影响,大蒜产量也下降了,导致供应量减少,供不应求之下,价格自然上涨。我承认,这一轮大蒜价格飞涨,主要受了“蒜周期”的影响。但是,看了上述报道,“蒜你狠”是不是也有储蒜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因素呢?
上述报道给我们讲述一个储蒜炒蒜的典型代表——做了多年储蒜商的陈先生从去年5月开始,四次进货,存了370万斤大蒜,待手里剩余的大蒜卖完后,至少能赚600万元。他手中的蒜有的是以一斤1.5元“吃进”的,出货价最高时竟达到一斤7元。他“赚得还算少的”,有的储蒜大户去年存了上万吨干蒜,挣了上亿元。如此囤蒜炒蒜,“蒜你狠”很难说全是“蒜周期”所致了。
如此囤蒜炒蒜,恐怕应视作囤积居奇来干预,甚至予以打击。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哄抬物价等价格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则规定: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虽然在市场经济下,经营者可以存在趋利动机,囤积居奇就难以避免,但通过囤积居奇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也是不能容许的。
犹记得6年前,以大蒜、绿豆为代表的多种农副产品在短期内轮番成倍涨价,“蒜你狠”、“逗你玩”由此而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为是游资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迅速派出人马实地调查取证,各地发改委也积极响应,某省还揪出两个炒作牟利典型给予了重罚。如今“蒜你狠”重出江湖,相关部门显然不能出现“监管疲劳”,该伸出有形之手予以有效干预。
当然,打击囤积居奇者只能治标。在这场“蒜你狠”涨价潮中,赚到大钱的是储蒜商,农民没受到多少益处。“蒜你狠”要治本,还得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防止菜贱伤农,增加农产品总量供给;要压缩中间商涨价权和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为保证农产品供应并稳定价格,防止经营者囤积居奇,对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也应制定一个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