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某报记者卧底微信赌场的报道给人们揭开了“微信赌场”的可怕内幕:开一局只需5分钟,下注、开局、下注……赌局像车轮滚动,你甚至来不及眨几下眼,也不知道钱输给了谁,成千上万赌资就已蒸发。一位赌徒这样描述,“血淋淋的,押下去是一串没有感觉的数字,玩完才发现输了一大笔,这比现实中的赌场恐怖太多。”
从去年开始,广东、陕西、贵州、浙江等地公安部门相继破获一批利用微信赌博案件,赌资动辄上千万元。这是一个危险信号,利用微信红包赌博正在全国各地蔓延,已有愈演愈烈之势。
与传统赌博相比,微信赌博具有更大的危害性,警方打击起来也面临新的困难。传统的赌博,有场地、有工具、有筹码,只要抓准时机,一逮一个准。而微信红包赌博,无需场地,无需工具(有手机即可),也不见筹码,而且参与人数无上限。它更隐蔽、更随机、更灵活,因此也更难被发现。就算参与者想“反水”,但囿于“殃及自己”的顾虑,也不敢随便报案。
而且,微信赌博蔓延迅速、涉及面广。玩法多样,每个群都可以建立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传播速度呈裂变式扩散。借着“红包接龙”的瓶子,注入“下注博彩”“抽头赚钱”的酒,表面是“输赢皆可能”,但博彩者往往悲哀地发现,最终赢得盆满钵满的总是群主、包主、财务等组织者,输个一丝不挂的总是自己。当图好玩的“拼手气”变成杀红眼的“赌输赢”,微信红包原有的娱乐性荡然无存,而变成充满凶险的赌场。
因此,面对微信赌场,不能放任自流。各地公安机关对此要高度重视,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制订并实施有效的针对网络赌博打击之策。否则,必然会导致更多不法分子的效仿。
目前虽没有专门针对微信赌博的法律法规,但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已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所以微信赌博适用《刑法》关于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
但,这远远不够。对于微信抢红包和赌博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义,让相关的执法寸步难行。因此,应尽快出台针对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赌博的法律法规,避免更多人因赌博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才能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另外,每一个互联网公司都应该责无旁贷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将监管前移,是每一个互联网公司和相关部门应该共同构建的“防火墙”。只有内外合力,“微信红包赌博”的生存空间才会越来越小。
最后,也提醒那些深陷红包赌局中无法自拔的赌客,早日从心理层面褪掉赌瘾,赌海无边,回头是岸。否则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人生悲剧就离你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