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4月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医疗服务价格是新医改中备受争议的焦点难点问题,因此这一《通知》马上引发强烈关注。
【标准表述】
[表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的支出大多由市场定价,比如员工薪酬、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医院运营成本和医院发展所需的投入等等,但在收入方面,医疗服务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实施行政定价。每次几元到几十元的门诊挂号费,每天几元到十几元的护士护理费等等,不但远低于市场定价,甚至还低于医院的成本价。为了弥补价格扭曲造成的收支失衡,监管部门给予医院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允许药品加成,俗称“以药养医”。市场也通过其他途径补偿被扭曲的价格规律,比如病人给医生送红包、门诊挂号产生黄牛黑市等等。
[弊端]
医疗服务价格扭曲造成了诸多弊端,首先是医护人员价值得不到充分认可。如果医护人员不是靠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获取报酬,而是通过多卖药、多做检查、多收红包来获取报酬,那么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就难以确立。目前医生护士成为缺乏吸引力的职业,这与职业尊严丧失不无关系。药品加成、以药养医的存在,客观上成为医疗卫生领域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对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医疗服务价格扭曲之后造成的诸多乱象,最终都可能激化医患矛盾,使诸多乱象雪上加霜。
[放开定价的意义]
其一,这是为非公立医院的发展“松绑”。当下,一些民营医院举步维艰,规模小,底子薄,良医少。而非公立医院医疗价格一旦放开,更多的社会资本会流入、汇集其中,不仅会壮大民营医院的规模,改善医疗条件,而且会吸纳更多的良医加盟。如此,将会激发非公立医院的活力与生机。
其二,这是公众的福音。缓解“看病难”,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是,有钱人花高价到民营医院诊病,享受优质服务,普通百姓到公立医院享受政府提供的、较为廉价的公共医疗服务。其显见的好处是,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压力会适当减轻,政府则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
其三,有望带来“鲶鱼效应”。有竞争,才有活力。公立医院长期“一家独大”、“一枝独秀”,就会因为垄断滋生矫情,在医疗服务上打折扣,或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如果非公立医疗机构加速发展,“鲶鱼效应”有望凸显,医疗市场竞争生态的形成,会助推公立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措施]
放开价格水平的同时,要加强价格行为的监管,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一是各地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约束价格行为。
二是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诊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政府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为监管,严控不合理处方及诊疗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督促非公立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调查并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