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申论答题水平,安徽公务员考试网(www.anhuigwy.org)特别推荐申论热点解读“保健品骗局,老人为何屡屡上当?”,希望考生阅读本文,对申论热点的把握有一定的帮助。
【背景链接】
近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等。这一暖心的好政策立刻引发群众拍手叫好。在老龄化社会,保健品市场如同黑洞侵蚀着老年人的钱包,整治保健品市场势在必行,这成为老龄社会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综合分析】
目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打击保健品骗局,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需多方合力共同为之。在一场场保健品骗局中,骗子的手段大多是:虚构夸大老人病情;爸爸妈妈不离口;终身免费试用;送礼品博开心。可谓步步用心,最后成功引鱼上钩。
据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五成以上。而在这其中,缺失儿女关爱的孤独老人成为黑心营销者的首选对象。老人们年纪增大,身体日益不好,对于骗子口中能让他们“恢复体力、重放青春”的保健品非常信赖。同时,老人们又缺乏必要的防骗意识和维权意识。而多数老人的子女忙于工作鲜于陪伴,老人身心空虚,正好骗子们乘虚而入,一声爸爸妈妈,叫的老人欢心,自愿掏出腰包,购买夸大其实的保健品。
看来,保健品市场的整顿势在必行。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加强监管;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尤其是子女要定期回家看看,了解老人所需,给予他们正确的消费引导和精神上的关怀。只有社会各界一同营造监督保健食品市场的良好氛围,黑心保健品市场才能离我们的老人们越来越远。
【相关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1、保健品行业相关法规还不完善。2、日常监管落实不到位,缺少专业的监管执法队伍。3、执法力度不够,骗子违法成本低。4、保健品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二是老年人防骗意识薄弱。1、一部分老人缺少关爱,很多都是空巢老人,所以对推销员比较依赖。2、老年人往往存在“健康焦虑”,又比较欠缺医学、科学知识,所以容易被骗。3、年人相对信息比较闭塞,更容易相信陌生人。4、举报维权意识不强,很多人老人被骗了,又怕子女担心,于是忍气吞声。
三是社会各界合力监督不够。1、针对老年人消费观念的专题宣传不到位。2、新闻媒体曝光骗局力度不够。3、举报渠道太少。
【相关对策】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管力度。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经营保健品的行业规定和营销规范,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2、严格落实食药监督、工商、卫生等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严查冒牌“名医”“专家”非法诊疗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3、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在查处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责,遏制“保健品”骗局丛生的乱象。4、严格规范涉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制作和传播行为,重点整治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等问题的保健食品广告。
二是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1、子女应该多关心老人的生活,了解老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多花时间陪伴在老人身边。2、社区或子女应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的医学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3、老年人还需主动丰富自己的信息渠道,尤其是通过网络与社会多接触,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4、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受骗应及时报案,存消费凭证,及时投诉举报。
三是营造全社会监督保健食品广告的良好氛围。1、社区机构、公益组织可以给老人开展正常的养生培训,包括讲解保健品骗局的真相,提前为老人打预防针,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远离保健品的骗局。2、借助媒体曝光此类骗局的招数和路径。3、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社区保健品监督网络。
【权威论述】
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坚决、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违法营销、违法广告、欺诈销售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稽查专员 张晋京
要正确对待广告宣传,人群中个体的差异很大,不要盲目相信广告里的用语,不要轻信结果如何有效的证言。慎重看待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不要轻信药店、商场、超市里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王中
【高频金句】
1、消费者要在自身身上找原因,提升“抗黑”抵抗力,如果老人们对保健品有正确的认识,怕也难被各种“神药”忽悠。
2、保健品骗局,当然不是保健品原罪,而是营销中的套路把戏。
3、禁绝老人在保健品骗局中上当受骗,亲情才是最好的免疫。
4、卖保健品的比儿女还亲、只因寂寞才大买保健品……这些病症,也许只有亲情赡养才能“药到病除”。
5、监管在路上,咱们自己也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无良保健品谋财害命,如果要买保健品,请到正规药店购买,有病还是得去医院。
【案例拓展】
加拿大
立法监管范围包括产品定义、产品许可证管理、场所许可证管理、临床试验、标签和包装、广告词、不良反应报告等。倘若保健品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销商须在意识到该反应15天内通报联邦卫生部,卫生部应尽快做出安全性评估,并决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停止销售、强制召回、撤销许可证。
新加坡
保健食品在新加坡被称为健康补充剂(health supplements),是一类健康产品,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 Authority,简称HSA)负责监管。针对健康产品的监管,新加坡制定并颁布了《健康产品法》(Health Products Act),规定了生产、进口、注册和备案等内容。与西药和中成药相比,新加坡对健康补充剂的监管较为宽松,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申请,主要监管措施为上市后的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
【时评文章】
打击保健品骗局还需法律出重拳
打着传统文化、高科技发明等各色旗号给老年人讲课、洗脑,借机把成本低廉的产品包装成能治百病的保健品,面向老年人高价推销、牟取暴利……如今,对这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地方立法已经出手。
据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等。
这的确是一个“暖心”的好规定。现实中,一些不法分子常常通过会议营销等手段,蒙骗老人购买“高级保健品”。等到老人清醒过来,或者是子女发现时,退还这些“天价保健品”,却几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之前,山东青岛一位老人在“健康讲座”的诱惑下,买了近10万元的“神奇保健品”,便因为退赔无门而投海。“七日无理由退赔”的法规,为老年人挽回损失提供了可能。
实际上,这一地方立法还有上位法的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除了“消费者定作”“鲜活易腐”等四种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不难看出,这一地方规定符合这一精神。
不过,打击“天价保健品”,仅凭一纸立法还不够。对那些打定主意蒙骗老人的不法商家,通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到老人察觉到购买的保健品有假上当,再拿着法规上门算账,很可能已是人去楼空。很多受到蒙骗的老人,对不法分子的一套说辞深信不疑,对家人的劝说拒不听从,等清醒过来,早已过了法定的“保护期”。因此,在完善“无理由退赔”规定的同时,还应加强对营销骗局的管控执法,避免立法“悬浮”。
从更深处看,打击保健品骗局、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还应下好应对“老龄化”这盘大棋。据媒体调查报道,我国每年营养保健品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成以上。在老年人保健品消费量高企的背后,是老龄社会的到来。
这些孤独的老人,是“天价保健品”骗局的主要对象。随着年龄的增大、健康水平的下降,他们对保健品的希望和依赖也就变得越发强烈,而防范知识和信息技能的匮乏,个体判断力的不足,子女知情劝告的滞后无力,决定了他们很容易为不法商家围猎受骗。在加强专项执法打击、提供防骗警示、求偿法律援助等精细化服务的同时,还应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帮助老年人融入社会,增强安全感,让保健品骗局没有市场。(来源:光明网 作者:欧阳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