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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复习指导:浅谈“逻辑判断”题型分类
http://www.anhuigwy.org 2014-08-19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逻辑思维能力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基本考查点之一,而逻辑判断题目则是从正面测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最重要题型。正因为如此,它较其他题型更抽象,难度更大,涉及的知识点更多。在授课中,它通常占据较多课时。这点已成共识。
同时,就“逻辑判断”这一题型的理论研究而言,主要是分类方式,大家做法不一,互有争鸣。一种常见的分法是,将“逻辑判断”题型分作“可能性推理”和“必然性推理”两部分。此种分法的优点是从标题就可看出此类型题目的基本性质,即有些题目的答案是唯一确定的,有些题目则不然。另一种做法是,不作题目性质区分,将直言命题、复言命题等题型和削弱反驳、加强支持等题型并列在一起探讨。此种做法的优点是使考生一目了然,迅速了解所欲解答的题目类型,可有的放矢。
在前两种处理“逻辑判断”题型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尝试锦上添花。根据逻辑学基本规律,我们认真研究国考乃至各省考的“逻辑判断”真题,参考其他考试逻辑部分的分类原则,尝试提出:应将“逻辑判断”题型作“形式推理”和“论证推理”两部分划分。所谓“形式推理”,是指简单运用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就可作解的一类题目,主要包括直言命题推理类题目和复言命题推理类题目,还有建立在二者基础上的三段论推理类题目和模态命题推理类题目;所谓“论证推理”,顾名思义,是指在论证语段中体现的推理问题,主要包括:削弱反驳型、支持加强型、前提假设型、结论推出型、解释说明型、评价型。关于为何“论证推理”题目作上述六种类型划分,应以何种方法应对,我们另拟文讨论。
将“逻辑判断”题目作“形式推理”和“论证推理”区分,也是科学的分类方式。承接前述,“逻辑判断”题目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这方面的考查可从不同层面进行。最基本的考查方式是考查考生对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掌握,主要体现为形式推理题目。与“形式推理”不同,“论证推理”在更高的层级上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在“论证推理”题目中,题干是议论文段,重点考查在论证中体现的逻辑链条。在“论证推理”题目中,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往往隐而不现,突出体现的是概念间的逻辑论证关系,所以说“论证推理”与“形式推理”不在同级别上。
因此,我们在已有的两种“逻辑判断”题型分类基础上,为广大考生提供一种新分类法的选择,即将“逻辑判断”题目作“形式推理”和“论证推理”区分。“逻辑判断”模块的研究与教学也可以此为出发点。以此为理论凭借,可挖掘出独辟蹊径的研究和教学方法。对此另拟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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