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本科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6年安徽省公安警卫部队(亦称武警安徽省警卫局、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拟接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男生若干名,现将具体专业和接收条件公布如下,欢迎广大有志于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
一、招收专业
门类名称 |
主要接收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数 |
法学 |
法学 |
2 |
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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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行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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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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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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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3 |
新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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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2 |
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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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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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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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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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会计学 |
2 |
财务管理 |
二、享受待遇
入伍时间从2016年6月算起,晋职授衔、工资待遇等与同期部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三、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2016年6月毕业),其中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年龄为24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双眼裸眼视力在4.6以上。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安徽省公安警卫部队2016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本人大学时期的成绩单(登录本人教务系统账号打印)、统招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学校档案室查询复印),到安徽警卫局政治部进行现场确认。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西路238号,武警安徽省警卫局政治部
邮 编:230041
电 话:0551-65601919、65601915、65601918
武警安徽省警卫局政治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志愿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