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宿州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招聘粮油检验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粮油储检、食品检验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较扎实的粮油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从事粮油质量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址:宿州市胜利东路50号,宿州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办公室(市粮食局办公楼4楼)。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简历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资格审查。宿州市粮食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成立由局纪检监察、人事等相关科室和质检中心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经审查合格人员在接通知后于2013年5月18日到市粮油质检中心办公室领取。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为保证聘用人员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抽调专家组成面试评委会,当场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粮食局人事科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习期间月工资1200元,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待遇为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考核确定),同时办理社会保险。
报名联系电话:0557-3090702
宿州市粮食局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