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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选调生报考指南
一、有关政策答复意见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中的“学生干部”是指哪些?
应届毕业生应当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所指“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班委会成员;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成员;院系团的总支部委员会成员;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等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由校团委任命的社团联合会成员和社团负责人。
2.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中的“奖项”是指哪些?
应届毕业生应当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一般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1)校级“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称号;(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党支部书记”称号,但“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奖项不在范围之内。(3)校级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包括在大学本科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一等奖学金,在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应届毕业生获得的校外奖学金金额超过本校二等奖学金的,可视为校级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同等奖项。
3.哪些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安徽省选调生?
省外重点普通高校(见公告附件2“院校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省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无户籍和生源限制。省外高校独立学院、成教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以及各类科研院所毕业生等不在范围之内。
4.哪些服务基层人员可以报考安徽省选调生?
服务基层人员是指由安徽省统一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安徽省教育厅组织招聘的“特岗教师”、安徽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招募的“西部志愿者”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安徽省选调生。已离岗的服务基层人员,已入事业编和行政编的服务基层人员,以及各市自行选聘的服务基层人员均不在范围之内。
5.应届毕业生如何选择报考职位?
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其专业类别(一级学科)、学历层次(本科和研究生)、院校类别(见公告附件2)选择报考应届毕业生相关职位,不可以较低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不可跨院校类别报考相关职位。
6.服务基层人员如何选择报考职位?
服务基层人员应当按其专业类别、学历层次选择报考服务基层人员相关职位,所在省辖市没有合适职位的可以跨市报考其他省辖市职位,研究生学历的可报考本科起点相关职位。
7.如何划分专业类别和一级学科?
专业类别划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一级学科划分详见《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8.如何划分文史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
根据各专业授予的学位门类,将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划分为文史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文史类专业包括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位门类的专业,理工类专业包括授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位门类的专业。可授予两个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应当按学位证书上的实际学位来具体区分是文史类专业还是理工类专业。
9.如何区分专业学位的学科门类和学位门类?
对于应用型的专业学位(见附件3),按其专业领域划为相应的一级学科(专业类),按其学科门类划为相应的学位门类。
10.急需专业人员可以报考普通专业职位吗?
急需专业人员可以按其具体的专业类别(一级学科)报考相应急需专业职位,也可以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报考相应普通专业职位。
11.双学位人员可以按辅修专业报考相关职位吗?
双学位人员应当按主修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不可以按辅修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2.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安徽省选调生和公务员吗?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社会成本,今年我省选调生选拔笔试与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同步举行,均参加2013年4月13日全国多省联考,考生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13.职位名称相同而职位代码不同的职位有区别吗?
对专业类别(一级学科)、学历层次、院校范围等资格条件相同,因招考计划人数较多而拆分成两个以上职位代码的有关职位,今年将划定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不足时通过调剂从有关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人选,以避免个别职位入围分数出现畸高畸低现象。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安徽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布。
14.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怎么办?
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持其他各类证件均不能入场考试。
15.对上传的电子照片有何要求?
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16.填写报名登记表有何要求?
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人员用来登记本人报名信息所用的表格,由报考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在线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规范、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填写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未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填写具体要求见本指南第二部分。
17.报考资格审查表有何用处?
报考资格审查表是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供有关资格审查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所用的表格,报考人员可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为使网上生成的报考资格审查表符合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可参照报考资格审查表模板(附件4、附件5),按照报名登记表填写有关说明,先预填报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并经有关方面审核确认,待网上报名开始后再复制到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上。
二、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姓名”栏:填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要空格。
2.“性别”栏:填“男”、“女”。
3.“民族”栏:填本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要用“汉”、“回”等简称。
4.“籍贯”栏:填祖籍所在的省、县(市)的名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如“安徽肥东县”、“安徽铜陵县”,省辖市的填省、市的名称,如“安徽合肥市”、“安徽铜陵市”,直辖市的填市的名称,如“重庆市”。
5.“生源地”栏:安徽省生源的填上大学前户籍所在的市、县(市)的名称,如“安庆潜山县”、“芜湖芜湖县”、“合肥巢湖市”;市辖区的填市的名称,如“合肥市”、“淮南市”。外省生源的填上大学前户籍所在的省、县(市)的名称,如“山东桓台县”、“江苏南京市”、“天津市”。
6.“身份证号”栏:填18位的身份证号码。
7.“出生时间”栏:填出生的公历时间,应与本人最早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年份用4位数字,月份和日期用2位数字,年、月、日之间用中文半角实心句点隔开,如“1989.06.09”。
8.“入党时间”栏:填加入中共的时间,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年份用4位数字,月份用2位数字,年、月之间用中文半角实心句点隔开,如“2010.01”。
9.“本人身份”栏:填“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
10.“毕业院校”栏:填就读高校的名称,如“南京师范大学”,不要用简称。服务基层人员填毕业证书上的高校名称,毕业院校更名的仍填毕业时的高校名称。
11.“院系”栏:填就读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名称,一般填二级学院的名称,二级教学单位是系的填系的名称,无二级教学单位的填“无”。服务基层人员填写毕业时所在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名称。
12.“专业”栏:填所学专业的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不要用简称。
13.“学历”栏: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4.“学位”栏:填授予学位的名称,如“工学学士”、“文学硕士”、“教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不要用“学士”、“硕士”、“管理博士”等简称。
15.“辅修专业”、“ 辅修学位”栏:本科毕业生在主修专业之外辅修其他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时,填辅修的专业名称和授予的学位名称,要求同“专业”、“学位”栏,其他人员均填“无”。
16.“毕业时间”栏:填修完规定课程正常毕业的年月,格式同入党时间。
17.“项目类别”栏:填“选聘工作”、“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
18.“服务时间”栏:填参加基层项目的年月,格式同入党时间。
19.“服务单位”栏:填服务的市、县(市、区)、基层单位的名称,其中“大学生村官”填至村(社区),如“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岗村”;“特岗教师”填至中小学,如“蚌埠市淮上区梅桥中学”;“三支一扶”人员填至基层站所,“阜阳市阜南县会龙乡社会事务站”;“西部志愿者”填至县(市、区),如“ 亳州市涡阳团县委志愿者”。
20.所任职务”栏:填在服务单位担任的职务名称,如“书记助理”、“副主任”等,无职务的填“工作人员”、“教师”等。
21.“手机号码”栏:填本人移动电话号码。
22.“电子邮箱”栏:填本人电子邮箱地址。
23.“QQ帐号”栏:填本人QQ号码。
24.“报考职位”、“职位代码”栏:按《招考职位表》填报考的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
25.“婚姻状况”栏:填“未婚”、“已婚”。
26.“家庭住址”栏:填父母户籍地住所的详细通信地址。
27.“家庭电话”栏:填家庭住宅电话(加区号)或移动电话。
28.“本人简历”栏: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不超过200字。
29.“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栏: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按任职先后顺序填写规范化的职务名称,不超过200字。
30.“获奖情况”栏:填何年何月何处授予何种奖项,主要填写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与报考条件有关的校级奖励,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按获奖先后顺序填写,不超过200字。
3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本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有关情况,家庭成员较多的,填写主要的4至5人。
三、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1.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对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摘自人社部发[2009]126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