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安徽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安徽省边防总队,隶属公安部,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行现役管理体制的一支执法部队。总队现下辖合肥、芜湖、黄山、铜陵、安庆、池州、马鞍山7个边防检查站,主要担负我省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依法对出入境旅客、员工、交通运输工具实施边防检查,履行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安全,确保我省对外开放口岸安全畅通的职责。
一、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1、接收范围和条件
(1)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2)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 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3)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只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 cm。
(6)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2、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和人数
1、社会工作1人(专业代码:030302)
2、运动训练1人(专业代码:040202)
3、汉语言文学1人(专业代码:050101)
4、英语1人(专业代码:050201)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专业代码:080605)
6、会计学1人(专业代码:110203)
其中,社会工作专业仅限女生报名。
三、招收程序
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身体检查、政治审查、签订接收协议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法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个人投递材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以到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在部队需要专业生源中现场动员报名为主。网上招聘信息将发布在省人才网和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就业信息网上。网上报名请将电子简历发至互联网邮箱yaochenghai999@163.com,网上报名须同时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中只能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除个人简历外,报考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大学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印章),5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
五、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算起,由总队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接收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568号安徽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邮编:230031 联系人:姚干事(0551-5321888-4208,18955170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