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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5-05-05 来源:安庆就业网
2015安徽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招聘15人公告
因南谯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政委为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滁州市全椒南路622号(龙蟠南苑东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管协管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传染病史,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 具有滁州市本级户籍非农户口。
(三) 年龄18-30周岁(1997年5月5日以前至1985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四) 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五) 矫正视力不低于1.0。
(六) 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及同等)学历(转业、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并有5年及以上驾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 公告发布:2015年5月4日在南谯区政府网。
(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三) 报名地点: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滁州市全椒南路622号—龙蟠南苑东门)。
(四) 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转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2、报名需填写《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3、资格审查。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考试费用45元。
5、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并且相对固定,确保联络畅通。
6、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身份证到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和学习资料,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方式
(一)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7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 笔试内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简单公文写作(提供复习教材)。考试试卷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后,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出现空缺额,从高分依次递补。
(四) 面试时间:5月20日,具体地点: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会议室。
(五)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面试分数为100分。
(六) 确定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以转业、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并有5年及以上驾龄的人员按顺序优先;如果还存在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 公布成绩:2015年5月22日在南谯区政府网公布成绩,时间为3天(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七、体检、考察
考生成绩经公布无异议,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5人进行体检、考察。
(一)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 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交纳100元体检费。
(三)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 因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参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六)因考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南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由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 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
(六)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者3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参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九、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1830元/人/月(其中1500元基本工资,330元绩效考核工资),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凡办理解聘、辞聘手续的,从下月起,停止缴纳各项费用。
十、方案解释
本次方案由南谯区城管执法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75107 监督电话:2175106
附件:《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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