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务员考试
2020年宣城广德经济开发区选调(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0-11-30 来源:广德先锋网
2020年广德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广德经济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7名工作人员到广德经济开发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在广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聘)5名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安排。
二、选调(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公务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事业编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市实行财政全额供给,现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市直机关须为2018年前(含2018年)、乡镇机关须为2015年前(含2015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且2018年、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人员。
5.报考事业编岗位的,须为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满三年及以上,且2018年、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选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将通过广德市先锋网、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广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广德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8楼,联系电话:0563-6818053)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广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1寸同底照片3张(贴在资格审查表规定处);
(4)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不设比例限制。具体考试方式及相关安排将在广德市先锋网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相同,按照学历、学位高低确定,学历学位条件相同的,以全日制学历高低确定,上述规则对比后,仍不能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加试;实际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或资格再审查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同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时,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工作职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63-6818053(市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2284(市纪委监委)。
附件:
中共广德市委组织部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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