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
体检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经笔试、体能测评(警察职位)、面试等程序,现将公务员(警察职位)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办理确认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确认的对象、时间、地点
1、体检确认对象:合肥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考生;
2、办理确认手续时间: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地点:合肥市公务员局(市政务办公区B楼708室),咨询电话0551-63538709。
二、考生须知
警察职位体检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
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如代领须提供考生授权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市考录办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