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印发<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共22名,其中正科级职位1名,副科级职位2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全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干部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竞选职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团区委副书记的,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
3、镇办副职岗位须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他职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报考第二高级职业中学校长职位,须为中学高级教师且担任省级示范高中(含职业高中)中层干部两年以上或现为中学一级教师且担任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须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参加工作时间四年以上;其中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须任科员级职务两年以上或参加工作时间三年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评聘一致。
5、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以上涉及时间均计算到2015年9月1日。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阜阳日报、颍州晚报、阜阳先锋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公布竞选职位、报名条件、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2、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每人限报1个职位,其中对镇办副职岗位采取不定向报名,各职位人选任用由区委统筹研究确定。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竞选职位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6)报名登记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可从竞选公告附件中下载,网址为:http://yqq.ahxf.gov.cn)。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竞选资格。
3、资格审查。区竞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经审查符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须不低于10:1方可开考。低于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取消或相应核减选拔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竞选全过程。
4、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束后,对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研究提出具体的任用意见。
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区委对每个职位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确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区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竞争性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非委任制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法律程序提出免职意见,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9月26日。
2、笔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保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竞争性选拔的具体工作。
本次竞选的相关信息,将在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次竞选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未尽事宜,由区竞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617080(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58-2617110(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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