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人社发〔2013〕14号)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3〕88号)精神,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同职位招考计划数确定257名考生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从优秀村和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按照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和考察入围的考生于2013年7月1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加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公章的笔试准考证、2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体检须知》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考生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人事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人社秘〔2013〕99号)精神实施。
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的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联系电话:0566-2026214、2088170。
现场电话:0566-2024660
附:1、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3、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